打造“产城人文”融合发展新样板

发布时间:2017-09-30 字体:【 】 浏览次数:  【 关闭 】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如何让散落古楚大地的一些潜力小城镇,化身吸纳资源的“海绵”,在融合发展中,逐步发展成为产业上“特而强”、功能上“聚而和”、形态上“精而美”的全新平台?

日前,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的《关于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出台。“意见”提出了立足“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原则,打造产城(镇)融合发展新样板的淮安特色小镇建设路径,向世人展示了淮安特色小镇建设的美好愿景。

创建目标——多项指标彰显决心

2020年,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宜业宜居宜游,兼具历史记忆、地域特色与个性特点的特色小镇,力争培育创建省级特色小镇8个左右、国家级特色小镇5个左右……“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无疑是对淮安特色小镇远景的最直观表述。

早在去年11月底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全市空间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中,对淮安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已有了清晰概念和布局。随后召开的市委七届三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姚晓东更是明确要求,“支持每个县区试点打造1个具有代表性的特色小镇”。由此,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县区上报筛选10个产业和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列入2017年市级支持培育名单,同时开展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创建工作。目前,龙虾小镇已入选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集中心广场、水幕电影、亲子乐园等于一体的小镇客厅已正式开工建设;河工风情小镇等3个小镇已列入省级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名单,缘来小镇等3个小镇上报省发改委作为省级产业类小镇培育名单。

根据“意见”,淮安特色小镇培育将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统筹特色田园乡村和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产城(镇)融合发展新样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

创建分类——七大产业体现特色

特色小镇是聚焦特色优势产业、集聚高端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以及旅游风景区的“非镇非区”创新创业平台与发展空间平台,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一定社区功能。

“意见”指出,培育创建市级特色小镇,重点要聚焦高端和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旅游风情、历史经典等七大产业类。高端和先进制造小镇,主要为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新能源和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小镇,主要为光电子、应用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信息终端制造和云服务,下一代通信网络,先进传感和物联网技术等;创意创业小镇,主要为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电子商务,或是服务实体企业、满足居民需求的新金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平台;健康养老小镇,主要为健康或养老领域的产品生产、服务提供或信息传播,如医疗服务、医药保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现代农业小镇,主要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兼具生态保护、休闲观光、农业科普、文明传承等功能的高科技农业、高效园艺、畜牧生态健康养殖、龙虾等特色水产等品牌农业、互联网+农业、创意农业等;旅游风情小镇,主要围绕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等独特旅游资源,培育创建历史文化、休闲度假、自然生态等旅游风情小镇,充分体现旅游资源独特、风情韵味浓郁、自然风光秀丽,精致打造美誉度和影响力,形成长三角旅游目的地品牌新亮点;历史经典小镇,主要为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工艺的经典产业或民俗文化传承,如食品、酿造、云锦、农民画等传统优势产业。

创建要求——五个“突出”明确路径

    产业上“特而强”、功能上“聚而和”、形态上“精而美”,这是淮安特色小镇培育的基本方向。“意见”就创建市级特色小镇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

一是突出特色优势,打造产业升级新平台。围绕构建“4+2”优势特色产业、“4+3”特色服务业和“4+1”现代农业等现代产业体系,突出项目推动、集聚高端要素,做精做强本地最有基础、最具潜力、最能成长的主导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有影响力的细分行业冠军,成为全市创新创业新高地、发展动能转换新样板。

二是突出改革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特色小镇投资建设和管理,支持由特色产业内的骨干企业、创新创业载体平台或行业协会商会牵头,组建多元化、公司化的管理运作平台。创新审批制度,对“零用地”技术改造等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试行“不再审批”,开展区域能评环评试点。

三是突出功能叠加,丰富公共服务新供给。注重生产、生态和生活有机融合,围绕“产城人文”四位一体,按照适度超前、综合配套、集约利用的原则,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智慧城镇建设。

四是突出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宜居新小镇。策应苏北“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要求,科学编制生态环保规划,管控生态红线,彰显生态特色。

五是突出整体推进,明确规划建设新标准。在空间布局上,优先考虑全市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布局,并在产业定位、文化传承、资源要素、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统筹规划和策划,特色小镇规划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核心区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在投资强度,主攻产业、谋划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其中高端和先进制造小镇创建期3年累计项目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意创业、健康养老、旅游风情、历史经典小镇3年累计投资额15亿元,现代农业小镇3年累计投资额10亿元;在综合效益上,建成一批先进制造业基地、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产业和自主品牌,基本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创建程序——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1.组织申报。按照“创建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批推进。各县区原则上根据淮发〔201637号文件《淮安市特色小镇名录》,遴选具备基础条件的特色小镇进行申报。

2.审核公布。市规划部门对特色小镇综合性规划组织评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经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创建名单。

3.年度考核。建立市级特色小镇季度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公布达标小镇名单并兑现相关政策。完不成年度目标的特色小镇退出创建名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

4.验收命名。达到规划建设目标的特色小镇,经申请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验收。对实现创建目标、达到标准要求的特色小镇,市政府正式命名市级特色小镇。

政策支持——土地、财政、投融资向小镇聚焦

1.强化土地保障。对市级以上特色小镇,优先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特色产业项目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县区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创建市级特色小镇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市级给予适当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及新增计划配套奖励。

2.优化财政扶持。整合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涉农资金,将列入市级以上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符合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相关引导资金补助范围;列入省级以上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验收命名后,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所在县区(开发园区)财政也给予相应奖补。

3.加大投融资力度。推动市、县区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特色小镇产业投资基金,对列入市级以上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支持特色小镇与各类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并通过多种途径分散和降低金融风险;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申请省级特色小镇发展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PPP融资支持基金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和特色田园乡村整体策划、详细设计、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支持特色小镇优势企业通过股改上市,实现直接融资。  

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推进和评价机制

1.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市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重点负责市级以上特色优势产业类小镇培育、创建申报等相关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市级以上旅游风情小镇培育、创建申报等相关工作,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2.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培育创建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特色小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形成市、县(区)镇三级联动培育创建工作机制。

3.实施绩效评价。建立市级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和考核机制。市统计局会同市发改委、旅游局建立市级特色小镇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统一监测;市发改委、旅游局分别负责列入市级培育创建的产业类、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政策兑现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