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发展改革委五项议题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7-12-19 字体:【 】 浏览次数:  【 关闭 】 

1218日、19日,淮安市政府八届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市委七届五十七次常委会先后召开,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并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黄克清汇报了2018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情况、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情况、2018年市级政府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并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18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突出考虑新发展理念、省定2017年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监测统计体系目标和全市十三五规划、今年1-10月份完成实绩以及今年主要指标预计完成情况等三方面因素,分为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和创新驱动4个大类,共计2028个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9个,预期性指标19个;新增类别1项,新增指标9个;2018年市重大项目计划安排,按照遵循科学真实、突出一区两带、坚持产业优先、注重量质并举的原则,编排市2018年重大项目220个,总投资491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42.2亿元,增长14.1%2018年市级政府项目计划安排,按照科学合规可行、先资金后项目、先续建后新建、遵循年度任务的原则,编排2018年市级政府项目95项,计划总投资131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3.69亿元,其中市财政预算安排6.81亿元。

会上,黄克清还汇报了全市20185000万元以上“4+3”服务业特色产业项目编排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编制情况,并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20185000万元以上“4+3”服务业特色产业项目编排,坚持实字当头、政策导向,聚焦新兴产业,编排20185000万元以上“4+3”服务业特色产业项目200个,总投资252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8.25亿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8-2020年版)编制,依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全市十三五规划及空间功能定位,按照项目类别分鼓励类和限制类两大类,对鼓励类项目,各县区、园区重点发展、优先布局,在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各类专项资金扶持、信贷授信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对限制类项目,各县区、园区不得招商引资、新建和新增产能,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规划条件、土地供应、节能审查、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